关于召开第二届地方民办教育协会工作交流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来源:秘书处 浏览: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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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民办教育协会:

为促进各级各地民办教育协会间的交流与协作,提升民办教育协会系统整体工作水平,助推民办教育规范高质量发展,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系统和民办教育优势特色支持援疆工作,我会定于2024年7月9至16日在新疆召开“第二届地方民办教育协会工作交流会”。本次活动将通过举办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专家沙龙、实地调研、与属地部门座谈等多种方式,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期间还将考察内地民办高校在新疆办学情况。

本次会议性质特殊,是一次展示民办教育协会系统工作水平和责任担当的重要活动,经研究,特邀各地方民办教育协会主要负责人参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7月9至16日,9日下午及晚上报到。

二、会议地点

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市新疆昆仑宾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146号)。

三、参会要求

1.参会单位应为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开展工作的省级或地市级民办教育协会。

2.参会人员应为本单位会长、驻会副会长、秘书长或承担重要工作职责的长聘人员,每单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参会人员资格需由会务组审核确认。

四、特别提示

1.参会人员进出新疆的跨省交通费用自理,自行预定往返机(车)票。

2.本次会议收取会务费,在我会补贴一部分费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支出确定收费标准。届时我们将共同推举一位代表全程监督本次活动的财务管理工作。

3.我会负担新疆域内的所有支出,包括会议场地、交通、食宿和其他杂费等,统一安排食宿,住宿均为单人间。

4.经初步估算,会务费暂按照每人6500元的标准收取,多退少补,会后根据实际金额开具会务费发票。

5.通过“对公转账”交纳会务费,汇款备注栏须准确填写“姓名+单位名称+新疆会议”字样。账户名称: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紫竹支行,账号:0120 0142 1000 1284。

6.会议前半部分在乌鲁木齐举行,后半部分在喀什举行。

7.会议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5日下午17时,请参会单位及时将汇款凭证和参会回执反馈至会务组,报名后务必及时与会务组确认参会资格。

8.如在6月25日之前行程有变,可退费或变更参会人员,之后不再予以办理。

9.新疆域内机车票、食宿等均由会务组提前预订付费,期间如提前离会,剩余食宿和交通等费用无法退还。

五、会议联系

郭老师  18701313977(同微信)

许老师  13683148553(同微信)

 

附件: 1.关于召开第二届地方民办教育协会工作交流会的通知.pdf

             2.拟定日程.docx

             3.参会回执.docx



  


2024 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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