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
会长
(2017年7月7日北京)
同志们,朋友们:
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今天,
在这里召开“贯彻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学习交流会”。会议的目的是号召并动员全体会员乃至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以及培训机构,加强学习,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全面贯彻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精神,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这次会议内容丰富,得到了教育部办公厅、发展规划司、政策法规司和思想政治工作司的大力支持,有关司局领导将做学习辅导报告,首先我代表
向教育部和有关司局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当前,所有民办学校都正处于期末总结和学年度招生的最繁忙时期,各位民办学校的董事长、校长和党组织负责人,以及各地民办教育协会的同志们,能够从繁重的工作事务中安排出时间参加这次学习,表明了大家对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视与期待,绝大多数民办学校都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感谢大家对
工作的支持与期待!这是对
工作的激励。欢迎并感谢大家参加本次学习交流会议!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这《决定》对于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出了16处重要修改,明确了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的基本制度,还对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何推进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这一重大事项,做出了原则规定。
2016年12月7日至8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三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2016年12月29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同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做出了系统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6年12月30日,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这两个《细则》是经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由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和分类登记的重要的操作性文件。是推进改革的文件,是落地的文件,也是落校的重要文件,也是大家必须认真学习的重要文件。
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指出,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事关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大学的根本问题,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战略工程。
同志们,这一系列的法规文件,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体现了这一次新法新政和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深远意义。大家会看到,这一次民办教育的改革,是基于系统的顶层制度设计基础上的,着眼未来长远事业的重大政策调整,当然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的改革。借此机会,就民办学校如何贯彻落实新法新政,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我谈几点个人看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广大民办学校要始终坚持以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己任。教书育人和立德树人是所有学校的根本任务,民办学校也不例外。在学校教育和教学过程中,要把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第二、广大民办学校要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民办学校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关系到每一所民办学校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方向和原则的根本问题。
第三、广大民办学校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民办学校党组织是民办学校事业发展的政治核心。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要推动并加强民办学校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并要在学校办学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民办学校的党组织应当在保证政治方向、凝聚师生员工、推动学校发展、引领校园文化、参与重大决策、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方向比努力重要。党组织要把握政治方向是发挥保证作用。这是政治意识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广大民办学校要始终坚持依法规范办学、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弘扬勇于改革创新的精神,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大家很清楚,许许多多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的初衷都是基于“育人报国”的理念与情怀。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鼓励支持发展民办教育也是基于鼓励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培养的伟大事业。社会各界满怀热情地支持民办教育也是基于对民办学校勇于改革创新,为社会培养更多不拘一格的有用人才的期待。因此,无论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应当始终坚持依法规范办学的基本准则,都应当致力于不断加强内涵建设,都应当不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个人才培养和学校发展的根本。我认为,学习贯彻落实新法新政,以及各地正在制定新法新政的配套政策,在做好配套政策的同时,各级政府、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以及社会各有关方面,都应当更加聚焦于推动实现我国民办教育行业水平的整体提升,更加聚焦于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更加聚焦于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国民办教育学校,更加聚焦于着力培养一批有理想、有境界、有情怀、有担当的杰出民办教育家,更加聚焦于培养更多优秀的爱国的具有创新精神具有服务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各级民办教育行业组织要始终坚持“服务学校发展,推动行业进步”的办会宗旨,切实发挥平台、桥梁和纽带,特别是服务的作用。
自2008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服务学校发展,推动行业进步”的办会宗旨,始终强调公益精神和服务意识,为会员提供了一些力所能及又竭尽全力的服务,为国家立法机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民办教育法规政策制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行业自律、科学研究、合作交流和反映行业诉求与呼声。事实证明,协会为会员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政府参谋助手的意识和能力尚需进一步增强。我相信,今后在新法新政实施背景下,各级民办教育协会和相关行业组织也将在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协同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更好地、更加主动地发挥桥梁、纽带和服务作用,为广大民办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更加务实、专业、有效的服务。同时,也要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与时俱进,把各级民办教育行业组织建设成与时俱进服务平台,为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党建工作会是我会成立9年以来的第一次,今后力争每两年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会议。期待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期待得到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办法。
大会期间,还有15所民办学校将围绕加强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大会交流发言,这些丰富而且在实践的过程中总结出的经验、做法,必将为全体会议代表认真学习,互相交流,加强研讨,取长补短,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对进一步坚定信心,不忘初心,不断推动和实现学校事业的新进步、新发展,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