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长
(2015年6月16日 安徽合肥)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协会工作交流会。我会自2008年成立以来,分别在辽宁、上海、吉林、内蒙古、浙江等地召开这样的会议,旨在总结经验、凝聚智慧、提高服务水平,力图促进各级协会服务水平,为民办学校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水平服务。过去几年了,全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形势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民办教育协会这支队伍和工作情况,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虽然这几年间,大家以各种方式也在不断地开展交流。但是,今天以这种会议方式,大家坐下来认真、细致地交流,具有新的意义。
刚才各专委会、各部门介绍了今年的工作,大家围绕协会工作也作了深入的交流,我们还表彰了我会2014年度优秀信息联络员。今天下午和明天上午,我们还将分别实地学习考察安徽新华学院和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的办学经验。我相信,大家通过这次会议,不仅交流了各自的经验、开阔了视野,也将进一步走进安徽民办教育,学习安徽发展民办教育的好经验,了解安徽民办学校发展的新成果。
同志们,这次会议得以顺利召开,得到了安徽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安徽新华学院和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的有力保障,也得到了在座各位的积极配合。借此机会,我代表
向安徽省教育厅、安徽新华学院和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以及在座的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对
工作的支持,感谢大家对于中国民办教育事业的无私奉献!下面,我简要谈三点想法,算是参与交流讨论,也供大家参考。
第一,我国民办教育已经进入发展新阶段,广大民办学校应把握改革方向,抓住历史机遇,努力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今年1月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一揽子修改的修正案草案,并已经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草案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等内容。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研究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等问题。
今年8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正式审议国务院提交的《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案》, 其中将重点研究《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案)。教育部目前也在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加紧完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政策配套方案。这次关于民办教育制度政策调整的重点是,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构建差别化扶持政策,破解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制度瓶颈和政策障碍,创设更加有利于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可以说,我国民办教育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民办教育发展寄予了更高的期望,全社会对民办教育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志们,我始终强调“方向比努力更重要”。学校是培养人的场所,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广大民办学校和各级民办教育协会应当要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民办教育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变,实现民办学校的高水平发展。
第二,各级民办教育协会要牢牢坚守公益精神,努力提升自身治理能力,服务学校发展,推动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繁荣与进步。
社会组织的基本特性是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社会组织应当以自愿组织、自主事务、自我管理、自我负责、自我发展的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近期,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意见》还提出了“以推进科学、规范的教育评价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可以说,国家新一轮的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拓展了各级民办教育协会的发展空间,赋予了民办教育协会参与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社会责任,对各级民办教育协会自身能力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教育治理新时代,各级民办教育协会应当抓住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好纽带和桥梁作用,打造好行业服务项目,进一步推动各方坚定构建中国特色民办教育体系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逐步提升协会凝聚力和公信力。
一是要立足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实际,联合全国民办教育研究力量,持续推进民办教育政策、理论和实践的本土化创新研究,努力将《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报告》打造成为我国最具公信力的民办教育行业发展蓝皮书,并推出一批具有解释力、公信力的民办教育咨询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推动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二是在现有各民办高校学报、各地协会会刊等民办教育刊物建设基础上,加大力度推动我国民办教育学术刊物建设,围绕民办教育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引领民办教育理论研究方向,凝聚国内外民办教育研究智慧,吸引、壮大民办教育研究力量,不断提高民办教育研究的水平,形成一批有影响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是基于民办学校成长要素,有效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开展现代民办学校制度、学校成长、专业建设、课程优化、教育诊断、教师发展、国际合作等服务项目,合理反映民办学校利益诉求,切实为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有用的专业服务。
要进一步做好各专委会、各部门在学术交流、国际合作、行业培训、行业宣传等业务领域的统筹协调工作,切实提升行业服务活动的质量与实效。
四是要顺应“互联网+”时代潮流,积极探索社会组织活动和服务新模式。
及各专业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完全依靠自身组织优势调动社会资源,创业创新、自力更生,不断增强自主运作、独立运转能力,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办公场地等方面没有任何公共资源投入的情况下,向政府、学校、社会提供了一系列的有益服务。我们为政府掌握我国民办教育行业的发展状况,制订、实施、评估民办教育政策提供了研究咨询服务;为广大民办学校正确把握民办教育政策,探索内涵式、特色化、最优化办学提供了业务指导服务;为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信息服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在发扬我会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坚守公益办会的原则下,开辟新的业务,为国家民办教育事业和广大会员提供更有用、更积极、更丰富的行业专业服务,这是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第三,团结合作,信息资源共享,努力构建全国民办教育行业协会协作系统,进一步发挥各级协会组织在推动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进步的积极作用。
“天下民协是一家!”
自成立以来,开展的各项重要工作均得到了各地民办教育协会的大力支持。我会始终以服务、平等、开放、民主、协商的态度与方式,围绕民办教育改革与创新这一主题,与全国各地各级民办教育协会开展多领域、多形式的合作与交流,在工作中大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形成了坚强的合力。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在合作开展活动、信息资源与智慧经验共享等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争取取得新的进展,这是因为大家有一个共同的使命,就是“服务学校发展,推动行业进步”。为此,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积极的探索。
一是进一步扩大行业项目合作领域。在政策法规研修、学校发展战略、现代学校制度、课程优化与教育诊断、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文化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民办学校内涵建设重点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为民办学校实施内涵特色发展战略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我相信,通过精诚合作,一定会建成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为我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提供鲜活的实践案例。前不久,我会与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合作,直面民办学校课堂教学改革,举办了“全国民办中小学高效课堂现场观摩研讨会”,向全国介绍了湖南金海教育集团打造“高效课堂”教育品牌的典型经验,更直接地为全国民办学校实施高效课堂教学提供了理论与实践参照,更有效地引领民办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升教育质量。
二是进一步实现行业信息互联互通。大家将积极探索有效手段和途径,促进全国民办教育协会系统的信息沟通与业务交流,互相交流各地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动态、新经验。我会坚持多年的信息联络员制度就是一种很好的做法。
信息联络员队伍是民办教育事业舆论宣传的重要力量,是
联系各地民办教育协会的中坚力量,希望各地民办教育协会积极支持信息联络员工作,希望各位信息联络员按照新的信息联络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正面的舆论导向,共同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这次会议表彰了10位优秀信息联络员,既是对大家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是一种感谢。
三是进一步推动部分省区民办教育协会的建立。我国目前有25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民办教育协会,安徽省、甘肃省、海南省、贵州省、宁夏自治区5个省区尚未建立民办教育协会。今天,我们很高兴与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本次会议,也很高兴海南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派员参加了会议。我相信,各省有各省的实际,不久的将来这些尚未成立民办教育协会的省份也将协调有关方面,推动当地省级民办教育协会尽快成立,为推动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进步增添一份新的力量,共同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繁荣进步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最后,我要借此机会,向这些年来积极支持
工作的各地民办教育协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民办学校表示衷心的感谢!再次向为本次会议付出辛勤劳动的安徽省教育厅、安徽新华学院和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以及在座的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努力,为促进我国民办教育更高水平、更有特色、更可持续的健康发展而共同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