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通过完善理事会、成立监事会、加强校务委员会建设、加强民主议事机构建设、加强学术机构建设、设立财务委员会、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等有效举措,建立健全了与非营利性办学模式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
2010年,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作为国家“探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承担着“探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任务。经过四年来的有效探索,该校紧紧围绕非营利性办学方向,初步形成了与非营利性办学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治理体系,实现了所有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对分离,较好地协调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在凝聚发展力量、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完善了理事会,进一步规范管理和决策。组建了由举办者、政府部门代表、教职工代表、教育界知名人士、相关行业专家、社会贤达人士等组成的理事会,制定了理事会章程和工作规则。在学校实际运行中,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学校办学方针、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等重大事宜,均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二是成立了监事会,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监事会是学校最高监督机构,与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并行,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对全社会负责。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宗旨、执行国家法规和教育方针及贯彻学校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预算执行、经费使用、资产管理、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等进行监督。监事会在人员构成上体现了代表性,确保能够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
三是加强了校务委员会建设,切实规范学校管理运行。完善了《校务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了校长、副校长遴选标准、办法和评价、考评机制。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作为调控指挥运行中枢的作用,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运行机制,明确责任和义务。校务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要落实理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总体上统筹协调学校管理和运行事务。
四是加强了民主议事机构建设,扩大师生参与度。该校高度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达标大会等民主议事机构建设。每年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院长工作报告、提案征集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学生代表大会由学生自主管理,学校提供必要支持。
五是加强了学术机构建设,强化学术中心地位。组建了学术会、学位评定委员会、院系教授委员会等各类学术机构,探索学术与行政相对分离,实行教授治学。学校注重发挥各种学术组织在学科专业设置、学术评价、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营造宽松学术环境,维护学术活动的独立性。
六是专门设立了财务委员会,加强财务监管。为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学校专门成立了财务委员会,制定了《财务委员会工作条例》,落实财务管理公开,实行民主理财,强化对经费预算安排、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等情况的监督。财务委员会的设立和相关制度的完善,切实规范了经费管理,降低了管理和运行成本,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益。
七是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改进党的领导。把学校党的建设与治校办学高度融合,探索了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的有效工作机制,确保了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的全面贯彻落实。
(根据 副会长、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秦和在 2014年年会第二分论坛上的主题发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