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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建立健全与非营利性办学模式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

时间:2015年03月31日 来源: 浏览: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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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通过完善理事会、成立监事会、加强校务委员会建设、加强民主议事机构建设、加强学术机构建设、设立财务委员会、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等有效举措,建立健全了与非营利性办学模式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

        2010年,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作为国家“探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承担着“探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任务。经过四年来的有效探索,该校紧紧围绕非营利性办学方向,初步形成了与非营利性办学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治理体系,实现了所有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对分离,较好地协调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在凝聚发展力量、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完善了理事会,进一步规范管理和决策。组建了由举办者、政府部门代表、教职工代表、教育界知名人士、相关行业专家、社会贤达人士等组成的理事会,制定了理事会章程和工作规则。在学校实际运行中,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学校办学方针、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等重大事宜,均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二是成立了监事会,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监事会是学校最高监督机构,与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并行,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对全社会负责。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宗旨、执行国家法规和教育方针及贯彻学校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预算执行、经费使用、资产管理、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等进行监督。监事会在人员构成上体现了代表性,确保能够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
        三是加强了校务委员会建设,切实规范学校管理运行。完善了《校务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了校长、副校长遴选标准、办法和评价、考评机制。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作为调控指挥运行中枢的作用,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运行机制,明确责任和义务。校务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要落实理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总体上统筹协调学校管理和运行事务。
        四是加强了民主议事机构建设,扩大师生参与度。该校高度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达标大会等民主议事机构建设。每年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院长工作报告、提案征集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学生代表大会由学生自主管理,学校提供必要支持。
        五是加强了学术机构建设,强化学术中心地位。组建了学术会、学位评定委员会、院系教授委员会等各类学术机构,探索学术与行政相对分离,实行教授治学。学校注重发挥各种学术组织在学科专业设置、学术评价、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营造宽松学术环境,维护学术活动的独立性。
        六是专门设立了财务委员会,加强财务监管。为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学校专门成立了财务委员会,制定了《财务委员会工作条例》,落实财务管理公开,实行民主理财,强化对经费预算安排、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等情况的监督。财务委员会的设立和相关制度的完善,切实规范了经费管理,降低了管理和运行成本,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益。
        七是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改进党的领导。把学校党的建设与治校办学高度融合,探索了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的有效工作机制,确保了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的全面贯彻落实。
 

根据 副会长、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秦和在 2014年年会第二分论坛上的主题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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