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至20日,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吴恒、王佐书副主任委员率领的全国人大调研组一行13人到浙江省就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此次调研重点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如何认识“合理回报”的性质?如果取消“合理回报”,对民办教育发展会产生什么影响?二是对将民办学校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法人”,实行分类管理,有何看法?分类管理的可操作性如何?对现有民办学校的运行和举办会有什么影响?民办教育促进法能否保障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三是了解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情况。
18日上午,调研组在省人大机关会议室召开了由省级部门参加的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座谈会。省教育厅副厅长于永明出席会议,并代表省教育厅作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汇报。18日下午,调研组在杭州绿城育华学校召开了民办学校举办者和校长(包括大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座谈会。绍兴越秀外国语学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三联专修学院、浙江海宁宏达教育集团、杭州桐江职业技术学校、杭州育才教育集团、宁波慈吉教育集团、浙江绿城教育集团、台州市书生中学、杭州市建兰中学、杭州萧山笑笑幼教集团、德清育才民工子弟学校等12所民办学校(园)的董事长或校长参加了座谈。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计财处、基教处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19日上午,调研组又在省教育厅机关会议室召开了省民办教育协会、专家学者座谈会。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计财处、基教处的负责同志及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的代表出席了座谈会。
19日下午,调研组的部分成员继续赴温州进行调研。
(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 王康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