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
2013年会上
(2013年12月15日)
会长 王佐书
各位理事、各位代表:
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期,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
2013年会在无锡如期召开,我代表协会就一年来协会的工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各位理事审议。
一、对当前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基本形势的宏观判断
一年来,我国民办教育在各级政府的积极扶持下,在全体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努力工作下,整体形势发展向好。
(一)整体规模继续增长,办学结构有所调整。根据《201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民办教育的整体规模继续增长,办学结构有所调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3.99万所,比上年增加了0.91万所;各类教育在校生达3911.02万人,比上年增加了197.12万人。从办学结构上看:除民办普通高中规模基本稳定外,民办义务教育规模比上年略有增加,民办学前教育、民办本科教育规模增长较快,民办培训机构总体规模在不断扩大。受年龄人口的变化以及公办学校扩招、境外教育资源的涌入等原因的影响,民办中职教育和民办高职教育规模下降比较明显。
(二)民办教育政策向好,但仍需加强和不断完善。在过去的一年,民办教育的发展与政策调整得到各级政府的充分重视。教育部年初启动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30条”)的起草工作,委托我会组织专家力量全面调研形成《中国民办教育背景分析报告》,为国家进一步完善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提供理论与政策和实践依据。目前,“30条”多易其稿,现仍在不断完善之中,相信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指导下,教育领域的全面综合改革必定会给民办教育带来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机遇。在这一年里,教育部对民办高等教育升本转制政策、招生政策以及专业设置政策都在逐步向民办教育倾斜。各地不断出台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和规定。今年,国家启动了以“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分类管理”为中心的民办教育顶层制度设计,正在听取社会各界对法律条款修订的意见。我们相信,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将会更加和谐。当前,针对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问题,部分地区进行了改革试点,政策有较大突破,并取得了阶段性可喜成果,但试点成果及其可推广性仍需实践检验。对改革试点中涉及的一些关键问题和重要政策,形成共识尚需时间。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的歧视政策呈现出鼓舞人心的趋势,但实质性的进展不尽如人意。国家层面的有关扶持政策仍需在细化的基础上尽快出台。
(三)完善教育市场体制,建立平等竞争的机制,在各地有不同程度的进展。推动民办教育发展,各地进行了许多探索,特别是温州等地区有了较大进展,有些地区在政策上有重大突破。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社会领域的改革必然影响到教育领域的改革。黑龙江、陕西、广东、浙江、福建、河南、内蒙古、新疆等地区相继出台了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地区的成功经验为国家决策提供了实践依据。但是,还有相当多的地区和部门对民办教育认识有限,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方面作为有限。
(四)我会各级各类的教育,与时俱进,在困难中成长,在成长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走向辉煌。一些学校遵循办学规律、经济规律,用规律指导办学,转变思想,不断进行改革,优化管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动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已有一批学校和办学机构脱颖而出,在社会上有很大的影响,为我国教育事业做出了可喜的贡献。在全社会证明着民办教育是一支可以信赖的教育力量。
(五)从更宏观的角度看,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形势有“八个一”,即:已具备一定规模、已取得一定成绩、已有一批学校脱颖而出、各地对民办教育政策不一、民办学校渴望与公办学校政策一律平等、有一些学校办学困难、一些地方改革力度很大、一些地方对民办教育支持的力度在不断加大。总体来看,民办教育在向好的方向转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已胜利闭幕,通过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实际,展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前景,我们认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将为民办教育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为民办教育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统筹兼顾的深化改革措施,将有利于破解民办教育的发展难题。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调整,将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并释放民办教育的体制优势和创新活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将有利于政策落实到位。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部署,将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的重大变化,是思想解放的重大突破,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引领其他领域改革的基本方针。现代市场经济与教育关系的总体特征也将产生相应的变化。请大家高度关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它对民办教育会带来什么改革,需要大家多关注、多思考,以便找到针对自身发展的恰当的措施。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我国的教育事业将迎来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期,能否抓住这一机遇期,是大家应当高度关注并做好的重要工作。
二、2013年协会工作简要回顾
一年来,我会以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教育部和民政部的领导下,根据协会章程,坚持以团结为前提,以服务为宗旨,认真履行协会职责,务实开展工作,努力参与有关民办教育的建言献策,积极推动合作交流,为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贡献。回顾过去的一年,协会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积极落实教育部工作任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指导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民办教育的工作任务,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是协会长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协会一年来的工作重点。
1月至6月,根据教育部的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配合将召开的我国第一次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布置协会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协会围绕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并为大会筹备提供背景分析材料。协会组织秘书处和各专委会、各部门撰写报告,并组织教育专家、学者就报告内容进行深入研讨。协会向教育部提交的《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分析报告》,报告实事求是,既反映现实,又对改革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得到了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安排,5月和7月期间,协会两次派员参与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讨论修改工作以及全国民办教育改革试点项目的中期评估工作。
6月份,“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在天津市举行。6月29日下午,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袁贵仁部长、鲁昕副部长和天津市委领导参观了展会。参展期间,刘延东一行特意到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成果展示区参观,询问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基本状况。刘延东同志对参展的民办高校负责人说:“你们办得很好,要发挥你们的优势为国家多培养有用人才”。 本次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成果展是中国民办高校第一次参展,黄河科技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等12所民办高校从不同侧面展示了我国民办等教育30年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今年首次参展,受到广泛关注和教育部的好评。这次参展,展现的是民办教育的成绩,展现的是民办教育的责任心,特别展现的是办好民办教育的信心和办学的思想与路径。
(二)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政府部门决策服务。
积极建言献策,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服务是协会的重要职能。一年来,协会在参与政策研究、反映民办学校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9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还专门致函我协会征求意见。协会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讨论,对此次一揽子修订4部教育法律的有关条款总体赞同,并提出了3条具体修改建议。特别是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的修改,协会建议从考虑现有民办学校实际情况和鼓励民间出资兴办教育的角度看,此条款删除关于“取得合理回报”应当极为慎重。建议在全国普遍调研的基础上,再研究确定。协会的建议引起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高度重视。
7月12日至13日,协会组成调研组由会长带队,到黑龙江省进行独立学院转制工作专项调研。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郭春鸣等同志参加了调研。黑龙江省原有独立学院25所,后经调整为9所。截至目前,已有7所相继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转制后的民办本科院校发展呈现良好的办学态势。黑龙江省独立学院转制工作的主要经验及做法主要有:一是通过政策创新切实解决滚动发展起来的民办高校举办者出资问题;二是通过地方立法减免民办高校资产过户费用;三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解决民办高校发展资金紧张问题。黑龙江省独立学院转制工作对全国独立学院的转制具有借鉴意义。协会将调研报告呈报了教育部,并编印简报发至全体理事。
协会各专委会充分发挥与民办教育基层组织机构联系密切的优势,深入调研,撰写报告,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建言献策。9月6日,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就开始通过邮件、短信告知的方式,组织所有的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单位,专门就《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经过整理,形成8条意见并以培委会的名义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三)开展行业自律和行业维权,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开展民办教育的行业规范、行业自律和行业维权活动是协会章程赋予的重要职能。一年来,协会在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培训教育行业自律方面开展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2月,由协会主办、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协办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学大教育、新东方教育等17家培训教育机构发起签署了《自律公约》。自律公约分别从资质、服务、质量、收费、安全、竞争与合作等角度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提出了在中小学校外培训中的自律规范要求。自律公约的签署,对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行业建设、规范办学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保护中小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提高培训教育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向社会提供优质培训教育服务、推动培训教育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此项活动得到了教育部的认同与大力支持。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指出:“
组织发布公约很有意义,希望广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履行公约,承担社会责任,依法依规办学,提供优质服务,为人民群众接受多样化教育需求作出新贡献”。
一年来,法律事务部认真受理会员单位的法律咨询及投诉事务,分别接到湖北、四川、浙江、江苏等省地多个学校举办者、办学者的来信来电,反映学前教育“国进民退”、名校办民校引发不公平竞争以及新老举办者债权纠纷等问题,法律事务部均提供了咨询服务。这类事情很多,民办教育协会深知力量有限,但愿意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竭尽全力为大家做好服务工作。
(四)开展多形式交流研讨活动,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一年来,协会及各探索
,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术研讨和业务培训活动,提供了务实有效的专业服务,在业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5月18日,全国民办高职院校发展设置研讨会在江苏南通举行。本次会议由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紫琅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监事会主席胡大白、协会副会长牟阳春等同志和来自全国各地近30所民办高职院校的董事长、院长参会,会议还邀请了一些已经升为本科的民办高校院校长与会交流“升本”经验。与会代表积极围绕“提升办学层次和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举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5月8日,中国国际教育交流协会与巴西全国学校协会合作举办的“中国-巴西基础教育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我协会派员在会上介绍了中国民办教育的基本情况。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协助接待了巴西全国学校协会参观考察中国部分民办学校。
7月,“2013亚欧学校道德教育论坛” 在北京召开。论坛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世界联合会等主办,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协办。与会代表对于新形势下如何在中小学开展道德教育进行了深入研讨。
4月20日,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 “中国第二届民办幼儿园园长大会”,表彰497名获《优秀案例》奖的幼儿教师、154名“中国优秀民办幼儿园园长”和267个“中国最具特色民办幼儿园”,授予23位“中国民办幼儿园卓越领军人物”光荣称号。10月,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承办了2013年亚洲教育年会学前教育分论坛,中外7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分论坛讨论,就多元文化在学前教育中的表现、地位与作用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5月18日,由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承办的“第三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规模达500多人。论坛就“民办培训教育行业面临的挑战与转型”这个重大课题进行交流,寻求社会共识、行业共识,共谋新发展。5月19 -20日,由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精诚教育集团承办的“首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优秀项目展示合作交流会”在北京举行,评审出20多个优秀参展项目。此次展示会主要是为了向社会展示我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中优秀的培训项目成果,推动培训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11月22—23日,由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校长高峰论坛”,在广州召开。此次校长高峰论坛以“培训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为主题,邀请了港澳台地区知名培训教育机构负责人,与国内培训教育行业人士共同交流。
(五)开展海峡两岸和国际教育交流,扩大民办教育合作。
组织开展民办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是协会服务理事单位和民办学校的重要内容。
3至4月,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了“中国民办大学校长赴欧洲四国考察团”和赴美考察团,增强对欧美私立教育的了解。
10月,由
、台湾中华两岸教育交流协会联合主办,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承办的“海峡两岸民办(私立)大学校长论坛”举办了两岸教育合作交流和洽谈,签署了两岸合作意向协议。
10月,中小学专委员会组团赴美学习考察。考察团了解美国中小学,特别是私立中小学的改革、特色发展和提高质量的做法和经验。
8月,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18名教师代表赴台参加第二次比赛并访问幼儿园,深入交流学习,在提高师德水平、教学管理方法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5月,事业发展部组织全国24所民办高校50人参访团,考察台湾建国科技大学、德明财经科技大学等私立大学。9月,事业发展部组织全国15所民办高校29位代表赴英国考察高等教育发展状况。
(六)进一步完善协会组织建设,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3月26日,协会召开了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长会议。会议强调,根据教育部、民政部的有关规定和协会章程,要求各专业委员会及早部署换届工作。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协会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要点》,并依照协会章程,通过了协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协会探索
管理工作规程。
年初,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首先完成换届工作。 4月21日,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完成专委会换届工作。11月21日,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在广州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完成专委会换届工作。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已经成立,计划于2014年2月完成换届。
8月6日至7日,“2013年全国省级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暨
信息联络员工作会议”在内蒙古呼和哈特市召开。会议由协会主办,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协办。协会各探索
秘书长、各省级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以及协会信息联络员共4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交流了各省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情况及民办教育协会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建议。会议加强了协会与全国各省级民办教育协会的工作联系,也促进了协会的自身建设。
3月以来,协会加强了网站建设,优化了栏目设置,充实了网站内容,推介了先进典型。同时,恢复了简报编印工作。目前,已编印了6期简报,每期印数580份。网站和简报及时传递了协会的重要动态和有关民办教育的重要信息,为扎实做好民办教育信息服务和宣传工作提供服务。
由研究院承办的会刊《民办教育新观察》,自去年8月改版以来,围绕协会中心工作,及时反映全国各地、各级各类民办教育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人物、改革动态和发展成果等。一年来会刊共出刊8期,每期文字量达到12万字左右,期刊质量在不断提高。研究院还定期整理研究简报。研究院于9月11日正式启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报告(2012-2013)》编撰工作,预计将于2014年5月初统稿完成全书的编撰出版工作。
4月份,四川省雅安地区发生强烈地震,全国民办教育工作者、教师、学生心系雅安地区民办教育的安危,经与雅安市教育局协调,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接到的单位和个人捐款共计80多万元,全部用于雅安市雨城区民办教育的恢复、重建和事业发展上,此项援助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各位理事、代表,一年来,协会扎扎实实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各位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全体民办教育界同仁的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协会的工作人员向大家表示真诚的感谢!当然,协会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离教育部、民政部和协会理事以及广大民办学校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协会将认真听取理事、常务理事以及广大会员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第42条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通篇没有出现“素质教育”这四个字,这是怎么回事?在一些人的头脑中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想法,针对这个问题我谈点个人看法。
现行教育方针是: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方针是在一定阶段内,国家对教育的总要求、总指挥,是对教育、学校评价的标准,是对学校和办学的要求,也是对教师和学生的要求。教育方针对任何一所学校都有硬性的约束力,这是教育方针的基本功能。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这样就给素质教育做出定位,是教育方针的下位概念。
由此可以推出: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应当含素质教育之意。从另外的角度看,前段时间对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似有不尽人意之处。强调贯彻教育方针,这是教育管理的规律。 《决定》指出,“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在我看来,有这样几句话已足够了,这表明了对民办教育的态度,表示了对民办教育的大力支持。
《决定》的内容可以说是一句一政策、一句一改革、一句一要求,一句一激励。希望大家在实践中不断深入研究,结合实际,根据《决定》与时俱进地推动工作。
顺便讲一下,本次大会原定主题是“争取支持,用好政策,狠抓质量”,因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故改成现在的主题。
一所民办学校争取政府、社会和人民的支持,关键是争取的资本是什么?学校要拿出什么来争取支持?在我看来,学校要拿出诚信,拿出办学的公信力,拿出高质量的教育水平来争取支持。争取支持的资本实际是对学校提出的要求,是协会对所有会员提出的要求。
关于用好政策,用好政策的目的是什么?显著标志是什么?对用好政策提出了什么要求?对学校的领导集体提出了什么要求?具备什么水平才能用好政策?这是对领导集体素质提出的一种要求。
争取支持,用好政策全部是手段、是过程、是方法,关键是落实在教育质量上,因此提出狠抓质量,这是永恒的主题。
三、2014年协会主要工作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协会将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做到依法办会、民主办会、科学办会,不断增强协会活力,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更好发挥协会职能,为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要点
1.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吃透精神,把握好办学方向,根据改革精神,调整协会工作。
2.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政策建言,努力反映民办学校各种意见和要求。
3.努力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主动寻求服务需求,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4.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研究,对民办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事关民办教育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前瞻性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并不失时机地恰当地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推动对民办教育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
5.积极宣传优秀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促进民办教育的教育质量。
6.紧密团结各地行业协会,加强与各地协会的工作交流与业务协作,力争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7.加快完善自身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军人才建设,努力提高协会专业化水平。
8.支持完成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9.支持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的建设以及承担协会的各项工作。
10.加强网站建设,不断提高水平,使其能充分发挥多功能作用。
11.召开协会主要领导和四个专委会主要领导的小型会议,研究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等问题。
12.推动未成立民办教育协会的省成立民办教育协会。
各位理事、代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胜利闭幕,国家开始进入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民办教育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让我们借助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的东风,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抓住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战略机遇,为进一步提高协会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民办教育发展水平,为推动我国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尽职尽责,力争能为会员多做些服务工作。
同志们、朋友们,协会做了一些工作,与大家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协会对大家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太湖学院对本次大会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